1000元服務中心租車/包車旅遊抵用券

使用規範說明:

1. 本券僅限使用於服務中心租車與包車服務,不包含觀光巴士。

2. 本券不具有信託及現金價值,不得兌換現金、不找零,抵用消費金額不開立統一發票。

3. 請於有效期限內使用,逾期無效並不得展延。

4. 本券不得與其它優惠或折扣活動合併使用。

使用點數:8